2022年5月11日,在绵阳市三台县就发生了一起“鬼探头”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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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7时30分许,王某华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电动车沿县道射观路行驶至观桥镇碧波村2组路段时,一名男子突然从停靠在路边的中巴车前冲出。由于视线受阻、事发突然,双方都来不及作出任何反应,该男子瞬间被撞飞,并翻入路旁的小沟内。而后王某华赶紧下车查看,被撞的男子(王某学)受伤躺在路边。后经车辆属性鉴定,王某华驾驶的无号牌二轮车属于机动车,且其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经事故调查认定,王某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一方面原因;王某学在横过道路时遇车辆临近时加速横穿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因此,二轮车驾驶人王某华和行人王某学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同时,民警依法对二轮车驾驶人王某华无证驾驶、机动车未登记上户、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共计罚款1250元的处罚。
● 来源 | 三台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