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
王明杰、王明洪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
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部署要求,全面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全市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纵深发展,坚决遏制黑恶犯罪滋生蔓延,绵阳市公安局近期依法打掉了以王明杰、王明洪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
为彻底查清王明杰、王明洪等人违法犯罪事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
一、凡遭受王明杰、王明洪等人侵害的被害人,请尽快到公安机关控告并提供相关证据。
二、 凡知晓王明杰、王明洪等人违法犯罪行为的知情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经查证属实的,将按规定予以奖励。
三、凡参加该犯罪团伙的涉案人员,应认清形势,立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参与或知晓的违法犯罪行为,争取宽大处理。
四、凡对检举揭发人员进行威胁、恐吓和打击报复,干扰公安机关取证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凡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毁灭、隐匿证据、资产,或干扰、妨害证人作证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公安机关已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
联系人:王警官18881610710
吴警官13778046916
举报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142号(绵阳市公安局扫黑除恶斗争办公室)
特此通告。
绵阳市公安局
2022年7月20日